逃犯條例的示威期間警方射擊布袋彈及數發橡膠子彈等壓制群眾。據知,布袋彈及橡膠子彈為非致命彈藥,有指它們對身體造成的傷害不會太大,但又有說這兩款彈藥仍可以造成重傷,到底布袋彈及橡膠子彈會對身體造成什麼傷害呢?
非致命彈藥起源於英國警察
非致命彈藥起源於19世紀,英國警察針對新加坡騷亂而製造非致命的木製子彈,由於木製子彈會有裂開的問題,因此後來被橡膠子彈所取代;而美國更在越南戰爭期間,開始使用橡膠和塑料子彈。其實非致命彈藥仍是非常危險,如沒有經過適當的訓練,射擊不正確就會致命。
近距離射擊橡膠子彈會致命
Kinetic Impact Projectiles(KIPs),橡膠子彈是KIP的其中一種,通常被國家的執法機構用於人群控制。橡膠子彈是實心呈球形或圓柱形,多以橡膠、塑料、PVC或金屬製成。曾有醫學文獻進行過評估表明,橡膠子彈會造成嚴重傷害、殘疾或死亡。 橡膠子彈的遠程射擊通常是不準確,可能會導致身體部位受傷;但要留意的是近距離的橡膠子彈射擊是致命的。因此,橡膠子彈不適合用於人群管理和驅散目的。
布袋彈是什麼?
布袋彈是目前最常見的非致命彈藥,也是KIP的一種。彈頭是由一個堅韌的布網包裹100至120顆小鉛粒。一般而言布袋彈發出後,擊中目標的速率約是平均每秒70米,射程為6至20米左右,一般不會致命,比使用橡膠子彈的威力算低,但仍能造成重傷。
身體中彈處會出現瘀傷,或會造成肌肉撕裂,一旦眼睛中彈亦可致盲。此彈藥的初速低、不符合流線力學和多被散彈槍所使用,故精準度較低。由於布袋彈的形狀和尺寸十分彈性和便攜,香港警察早在2006年世貿會議的示威當中,曾對外國示威者使用6枚布袋彈。
有機會造成終身殘疾
KIP可以導致鈍傷(Blunt Trauma)或穿透傷(Penetrative Trauma),穿透傷是會刺穿皮膚或軟組織,而鈍傷則是會導致內部損傷害而沒有破壞皮膚表面。美國的人權醫師組織曾進行的系統性評估,統計25年來KIP做成1,925人受傷,其中53人死亡,294人有終身殘疾。
KIP可直接造成終身殘疾,以橡膠子彈或布袋彈擊中頭部可以對大腦造成的鈍傷,引起腦震盪、腦內挫傷、顱內出血和顱骨骨折。同時此兩類彈藥也可以穿透顱骨或進入腦組織,導致出血、脊髓損傷和嚴重腦損傷。若橡膠子彈或布袋彈直接擊中眼部,眼球會破裂、眼周會有創傷,可以導致那隻眼睛完全失明,彈藥也可穿透眼窩進入大腦,導致腦損傷。因此在使用KIP上會被要求只能攻擊身體四肢,減少傷害。
Source from ABBEY, National Institute of Justice , The Lancet,INCLO
Text by Medical Inspi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