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歲李姓男子上月在馬鞍山遭淋潑液體及燒傷,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日前在個人專頁表示,李男已三度接受植皮手術,有三分之二的皮膚成功,現已可以下牀走動。
李男上月在港鐵馬鞍山站追逐示威者,之後在海柏花園一條行人天橋與在場市民口角,其間突然被人潑液體及點火,逾四成皮膚燒傷。接受植皮手術後,李男日前開始已可以下牀走幾步及坐椅子,開始可以吃多些食物,精神了很多,毋須再整天在牀上不能動。葛珮帆引述李男稱,身體的傷處平時不碰就不太痛,但痕癢,手上皮膚感覺很硬及繃緊、手指不能動,有些擔心日後活動能力。
燒傷的深度
一般受熱力致使的創傷,其實有分為燒傷及燙傷,前者是指由火焰、電流、熾熱物品、輻射、曝曬、化學腐蝕劑等產生的乾熱所造成的損害;後者則是由熱的液體、水蒸氣等所造成。而計算兩種創傷的嚴重程度都皆使用同一標準,當中可分為四個等級:
- 一級燒傷
- 傷及皮膚表皮
- 傷處紅而腫
- 傷處劇痛而敏感
- 復原時間約3至5日
- 二級燒傷(淺)
- 傷及表皮及真皮層
- 傷處紅而有水泡
- 傷處痛而敏感
- 復原時間約在14日內
- 二級燒傷(深)
- 傷及真皮深層
- 傷處現淺紅或白,有大水泡
- 傷處稍痛而不敏感
- 復原時間約需21天以上,並會留疤
- 三級燒傷
- 傷及表皮及真皮的全層皮膚
- 傷處呈死白色或焦黑
- 傷處乾硬而失去感覺
- 需以植皮癒合傷口,有機會出現功能障礙
- 四級燒傷
- 多為強烈電撃所致
- 傷及皮下脂肪、肌肉和骨骼
- 傷處呈黑色、燒焦的情況
- 無法治癒,需截肢處理
遇到燒傷或燙傷後,傷者身體會出現下列情況:
(1) 體液流失,導致低血量休克。
(2) 皮膚受損,不能調節體溫;並因失去防禦作用,以致細菌容易入侵。
處理方法
(1) 將傷者移離熱源。
(2) 檢查傷者的呼吸及脈搏。
(3) 檢查傷者的受傷情況。
(4) 降溫及處理傷口- 用清水沖洗傷口,降低傷口溫度及減輕痛楚,跟著用消毒敷料遮蓋傷處。 如為面部燒傷,可用布或三角繃帶覆蓋及包紮面部。在覆蓋前,必須先在布如為面部燒傷,可用布或三角繃帶覆蓋及包紮面部。在覆蓋前,必須先在布上眼口鼻位置剪孔。
(5) 處理休克。
(6) 盡速將傷者送院。
Source: 葛珮帆 Elizabeth Quat, 療輔助隊, 627燒燙傷專案管理中心
Text by Medical Inspi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