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少打工仔來說,加班已經是他們的日常餐單。台灣一名工程師因長期加班,導致他突發性心肌梗塞猝死,而事發前一個月,該工程師加班時數高達100小時。而去年,當地一名31歲大廈看更,在凌晨當值期間突然暈倒,兩個小時後才被送院,最終不治身亡。該看更生前曾連續工作10日,每天工時長達22.5個鐘,疑屬於過勞死亡。
工程師過勞猝死
根據台灣報導,在桃園一間股票上市科技公司的李姓工程師,2011年入職,上班時間為晚上8點到翌日早上8點,卻經常超時工作。在2017年1月26日凌晨,他於工作期間因突發心肌梗塞陷入昏迷,送院搶救1個多月後不治死亡。
根據法院審查,李男事發前6個月總上班時數達1742小時,而他在第1個月超時工作達105小時,其後5個月共超時工作達558小時。法院指,李男工作期間發生急性心肌梗塞,最終休克死亡,屬於職業促發病症,與死前經常超時加班、過勞有一定因果關係,符合過勞的職業災害,判處公司需向李男家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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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另一名在南投一幢大廈任職保安的31歲李姓男子,去年9月24日凌晨4時多在保安室內突倒地,延至清晨6時多才被送院,經過搶救5日後宣告不治。
翻查閉路電視,死者當日如常工作,從畫面中見到他起初似乎身體不適,又抓頭又伸手舒展。及後,他開始彎腰站起,但似乎力不從心,要依靠桌子才勉強站起來,然後步履蹣跚地走到桌子對面,但最終癱倒在地上。
經醫院診斷,李男的死因是高血壓引起顱內出血,但家人表示男子並無高血壓病史。翻查死者生前當值記錄,發現他在去年6月,曾試過連續10日每天當值22.5個小時,又指他每月工作176小時,比平均時數多64小時,質疑他是過勞猝死。其家屬正向當地法院入稟追討賠償。
世衛將「過勞」列入可治療的「職場現象」
其實世界衛生組織(WHO)上年已將「過勞」納入第11次修訂版本的《國際疾病分類》,將其界定為可尋求治療的「職場現象」(occupational phenomenon),但未列為一種醫學病症。而需要注意的是,「過勞」是特指職場環境中的現象,不適用於日常生活中的其他領域。
「過勞」特徵:
世衛指「過勞」是未能妥善控制的長期工作壓力而造成,並具有3個特徵:
1.精力耗盡
「過勞」的人會感到筋疲力盡、情緒疲憊、無法應對事情和沮喪,且沒有足夠的能量;身體或會有痠痛、胃腸問題。
2.對工作的疏離感加深、感到消極或厭倦
「過勞」的人會覺得工作令人緊張和沮喪,他們會對工作狀態和同事持懷疑的態度。同時,他們會對工作感到麻木及疏離。
3.工作效率下降
「過勞」主要影響工作、家庭或家庭成員的日常。「過勞」的人對工作任務非常消極,很難集中注意力,無精打彩,缺乏創造力。
向「過勞」說不
對於多名打工仔而言,加班幾乎是家常便飯,但人生苦短,除了上班還有很多事情可做。從長遠來看,各打工仔需為自己設定一些工作界限,如果你打算在5點下班,那就去吧,拒絕加班工作、勉強自已。另一個很好的方法是,要分清工作的輕重緩急,不要對自己期望過高,若處理不到要向同事尋求幫助。在某些情況下,也可做出更徹底的改變,比如轉行或轉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