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癌為香港歷年十大最常見癌症之一,最新2015年癌症資料統計中心數據顯示,非黑色素瘤皮膚癌確診數字破紀錄超越一千人,相對十年前大增63%。陽光中的紫外線(UV)會誘發皮膚細胞產生基因異變,是引致皮膚癌的主要原因。所以,就讓我們一齊來看看到底樣膚癌人甚麼吧。
甚麼是皮膚癌?
皮膚是身體最大的器官,其結構分為三層:最外層的是表皮、深層的真皮及皮下組織。皮膚表皮由三種細胞構成,包括基底細胞、鱗狀細胞及黑色素細胞。皮膚癌的名稱是按出現癌變的細胞而命名的,最常見的有兩種,分別為非黑色素瘤 (包括基底細胞瘤、鱗狀細胞瘤)及黑色素瘤。其他較不常見的皮膚癌可源自汗腺和毛囊。皮膚癌包括非黑色素瘤及黑色素瘤。於二零一五年錄得的癌症新症當中,有 3.6%屬皮膚癌個案。
發病率
於二零一五年錄得的皮膚癌新症共有1094宗,非黑色素瘤及黑色素瘤分別佔 1018 宗及76宗。按皮膚癌症類別劃分,以十萬人口計算,非黑色素瘤的的發病率為40%,而黑色素瘤為10%。至於年齡標準化的發病率,按每十萬標準人口計算,非黑色素瘤的發病率是7.6% ,而黑色素瘤為0.6%。
皮膚癌的常見症狀
- 皮膚上發現新的痣或瘤
- 斑點或瘡長期無法癒合
- 病斑痕癢、疼痛、出血或發炎
- 痣或斑點面積變大、變形或變顏色
- 具有可特徵的痣,例如外觀不對稱、邊緣不規則或模糊不清、顏色不均勻、表面隆起及不規則形狀
- 於腳底、腳趾、手指、甲床和指甲上具有可疑特徵的痣
患皮膚癌的高風險人士
- 長期接觸陽光的紫外線,或其他來源如日光燈及人工曬燈床
- 有白皙、容易灼傷和不會曬黑的皮膚
- 有紅色或金色的頭髮和較淺色的眼睛
- 身上有很多痣
- 身上有色斑,例如日光性角化病,是由長期暴露於紫外線所引起
- 某些會影響皮膚的遺傳問題
- 個人或家屬曾患過皮膚癌
- 皮膚曾曬傷
- 因皮膚病而接受紫外線照射,例如濕疹、牛皮癬
資料來源:衛生防護中心
Text by Medical Inspi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