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總統杜特蒂(Rodrigo Duterte)近日發表言論,指自已曾是一名同性戀者,後與現任伴侶相遇才成功被「治癒」,之後他就只對漂亮的女人有興趣。杜特蒂解釋,與前妻Elizabeth Zimmerman在一起時,曾感受到自己是同性戀者,他後來與伴侶Honeylet Avanceña相遇才成功被「治癒」。到底同性戀是不是疾病、能否被「治癒」,醫學界其實早有定論。
非人道療法治療同性戀
早於1950至1960年代,有部份的治療師會採用一些非人道療法去「治療」男性同性戀者,包括向他們展示裸體男性照片,同時施以電擊或藥物。當他們無法承受之時,就會強迫他們看裸女照片或強制與年輕護士約會,而這些殘忍的方法後來證明對治療同性戀完全無效。
同性戀曾被當成疾病
《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 為世界知名的精神疾病診斷手冊,也曾將同性戀列為精神疾病。到了1973年,美國精神醫學學會(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要求會員投票表決同性戀應否是精神病,5,854名精神科醫生投票將同性戀自DSM中刪除。美國精神醫學學會其後發表決議,將同性戀從精神病中刪除,但實際上將同性戀改為「性傾向紊亂」(Sexual Orientation Disturbance)。直至1987年,同性戀才完全從DSM中脫離。
鼓勵同性戀者接受其性取向
同時,世界衛生組織(WHO)在1992年出版《國際疾病分類標準》(ICD)時將同性戀從其ICD分類中刪除,儘管ICD-10仍然保留自我矛盾的性取向(Ego-dystonic sexual orientation)的架構。當時的人們可接受自己的性取向,但希望與相關的心理和行為障礙有所不同。
同性戀在精神障礙分類中的演變顯示出:隨著社會結構的改變,精神障礙的概念同樣可以產生變化。時至今日,歐美國家的心理治療標準是給予肯定型的同性戀治療——即鼓勵同性戀者接受他們的性取向。
Source from CNN, Psychology Today
Text by Medical Inspi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