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任達華在中山出席商演活動期間遇襲,被一名陌生男子上台用刀「捅」進腹部,當場流血不止。任達華事後保持清醒,在保安員攙扶下落台,自行用手按住腹部,登上私家車前往醫院。
港網民:大陸醫療零私隱
據悉,事件發生後,微信瘋傳多張疑似任達華入院檢查的相片,相中可見任達華身穿病服的臥床,床邊更有數名醫護人員圍住。另一幅相片則是醫院電腦螢幕截圖,疑為任達華入院紀錄,顯示其接受了全腹部電腦掃描,情況並不危急。香港不少網民,更直言「大陸醫療零私隱」,隨意將病人資料公開,究竟內地的醫療制度是否真的對病人私隱保障無監管呢?
事實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的第三章「執業規則」——其中第22條,有清楚列明醫師在執業活動中須履行的義務包括「保護患者的隱私」。因此,相關醫護人員的做法亦已違反專業操守。
尊重病人私隱是專業責任和醫德
近日,病人私隱的問題亦在港鬧得沸沸揚揚,其實《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亦有保障個人病歷記錄得以保密;醫護人員經病人同意下,收集並妥善使用、儲存及披露病人資料,用作診治,並須遵守規定,確保未獲授權人士不得查閱;資料設有保存期,不再需要時會被刪除,以維護及尊重病人私隱。著名的《日內瓦宣言》醫生畢業宣誓誓詞,內裡亦有提到醫生需承諾憑良心和尊嚴行醫,把病人的健康視作首要考慮,保守對病人所知的一切秘密。因此,歸根究底,尊重病人私隱,不但是專業責任,亦是醫德。
Source from LIHKG討論區,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Text by Medical Inspi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