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遙距診症】政府倡允醫管局醫生遙距診症 未涵蓋私人醫療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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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第5波疫情持續嚴峻,逾800名醫護人員確診新型肺炎,部份私家診所不收症,醫療服務需求越來越迫切。食衞局(食物及衞生局)2月15日向醫委會(香港醫務委員會)發信建議,在目前緊急情況下,讓醫管局轄下醫生可為病人遙距診斷新冠肺炎。

信中提及由於香港醫療制度面對困難處境,醫管局醫生未必可如醫委會發出的《遙距醫療指引》(遙距醫療實務道德規範指引)般跟足指引,事先與病人建立「療患關係」(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 )再進行遙距診斷,因此政府希望能夠讓醫管局轄下醫生可透過電話、視像診治,然後跟進病人的症狀與患病史,並核實對方的身份,估計同樣可以做到指引中的「療患關係」。並認為跟隨以上步驟後,如果醫生仍有疑惑,方可再與病人面診。食衞局表示,上述建議只會在目前緊急期間實行。

然而,縱使醫委會通過建議讓醫管局轄下醫生作遠距診症,但信中的建議涵蓋範圍則未有包括其他私家醫院和診所,該些私人醫療機構一旦在遙距診治中發生意外或事故,醫生及病人雙方的利益皆可能招致損失,並承受法律責任。

此外,根據本地及內地媒體報道,騰訊在香港推出了「微醫香港抗疫平台」為港人提供24小時在線應診新冠肺炎,並表示會有逾兩萬名內地醫生線上解答問題。不過,經本網記者親身嘗試,雖然平台可以使用,卻似乎未能與醫生以視像形式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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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對於此次的建議,學會傳染病顧問委員會聯席主席曾祈殷早前接受電視台訪問時稱:「不是說豁免一些醫療事故,盡量不要有灰色地帶,法律上都要保障市民及確保醫生的專業守則得以保持。」並表示:「你有其醫療紀錄,又知道其體質,又知道其過去病歷史,又知道過敏史,我覺得這有商榷餘地,可以考慮,尤其是處方以往用開的藥物。如果完全是新症,你無辦法做一個臨床身體檢查,無辦法聽心肺、去檢查腹部,或者其他身體檢查,這情況下斷症會否有出入呢?」

    香港醫務委員會於2019年12月發出的《遙距醫療實務道德規範指引》列明醫生使用遙距醫療取代傳統的醫療服務和建議時,需完全有責任滿足所有法律和道德要求,而以面見方式會診的護理病人標準,同樣適用於遙距醫療。為了維持良好的醫護及病患關係,指引建議醫生和病人先建立醫患關係,才為病人遙距診症。因此在指引下,新症病患並不適合參與遙距醫療,需要先與醫生面對面診症過後方可實行。過去也有醫生指出,遙距診症在皮膚科等需要觸診的疾病,則不太適用。

    資料來源: TVB醫委會

    Text by Medical Inspire 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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