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死亡|本港推行新冠疫苗接種計劃推行至今,新冠疫苗異常事件保障基金首次向死亡個案批出賠償金,涉款200萬元。據了解,死者為一名66歲婦人,她死前16日曾接種第一針復必泰疫苗。
撰文:Medical Inspire 醫.思維 │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BaLL LunLa
疫苗死亡|66歲婦打復必泰後心肌炎亡 獲疫苗保障基金首賠200萬
死者於去年7月接種第一針復必泰,16日後死亡,解剖結果證實死因是心肌炎。顯微鏡檢查顯示死者心臟有與病毒性心肌炎脗合的特徵,死者亦患有肺炎,是導致死亡的重要情况,從她的心臟組織中也發現了細小病毒基因。
專家委員會認為即使事件與疫苗接種有時間關聯,但死者心臟組織中,存在的病毒基因令情況出現分歧,因此無法確立死者患有心肌炎和疫苗接種有因果關係。最後該個案被專家委員會評為「與免疫接種因果關係不確定」,獲發200萬死亡保障金額。
保障基金至今共批出242宗申請 涉3135萬元
截至今年4月23日,保障基金共接獲843宗申請,專家委員會已完成551宗個案的因果關係評估,其中328宗評定為「與免疫接種因果關係一致」或「不確定」,223宗評定為「與所接種疫苗無關」或「不可分類」。其中新冠疫苗臨牀事件評估專家委員會共批出賠償予242宗個案,包括上述死亡個案及其餘241宗傷害個案。
獲發保障金額的241宗傷害個案中,包括速發嚴重過敏反應、住院治療、貝爾面癱、心肌炎、多形性紅斑,獲批合共3151萬賠償金。至於4宗被評為嚴重程度評估結果的個案,不獲批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