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港有10多名學者、社工、宗教界人士宣布絕食,務求表達 3 大要求,包括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警方善待理大校園內學生並撤銷暴動罪指控、以及確保11月24日舉行的區議會選舉不會被取消或推遲。到底絕食後身體有何變化?維持多久會有損健康?
絕食的不同階段
- 第一階段:在絕食的頭幾天,人體會先消耗儲存在肝臟和肌肉內的糖原,體重會大幅減輕。
- 第二階段,在絕食維持了10至14天,糖原儲備已耗盡,取而代之的是氨基酸,身體將會出現糖質新生(Gluconeogenesis,將多種非糖物質轉變成葡萄糖或糖原的過程。)這與肌肉流失有關,包括心臟肌肉。
- 最後階段,體內蛋白質受到保護,它佔能量來源的10%。主要的能量來源是酮體,它由脂肪酸分解而成。當脂肪儲備消耗完後,會發生災難性的蛋白質分解代謝,但通常會有其他併發症率先出現。
故此有研究建議,當健康瘦弱的人體重減輕10%之後,應接受醫學檢測。當絕食人士不知道絕食前自己的體重,絕食不應超過10天。
絕食的症狀
最主要是會有頭暈的不適感。在相對較短的時間內,絕食都會引致心跳過緩(心臟跳動速度低於正常水平),血壓下降。有資料顯示,通常在絕食第20天,會出現體位性低血壓,甚至有一宗案例顯示會致殘。另外,絕食可引致甲狀腺功能降低。
如果絕食人士是自發性絕食,他們會有機會缺水,這是由於他們失去口渴與飢餓感覺。因此絕食人士平均每天需維持攝取1.5公升的液體;而當中最多含有1.5克氯化鈉(即約半茶匙鹽),否則會引致低鉀血症。
一旦絕食超過三個星期,重新攝取營養是有潛在風險。有資料顯示,當絕食者絕食後不適當地進食,會患上韋尼克式氏腦病變( Wernicke’s encephalopathy)。空腹後攝入碳水化合物導致可測量的體重增加和潛在的急性水腫。結束絕食後初期的飲食,可以考慮進食已煮熟的蔬菜,同時只食用少量食物,當中加工糖和蛋白質含量都不能高。
早於羅馬時代,絕食抗議已開始出現。印度聖雄甘地一生至少絕食過14次,但從未超過21天。
Source: BMJ
Text by Medical Inspi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