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在3月9日公布一款名為「金仔減肥藥」的減肥產品,指檢驗後發現含第1部毒藥「西布曲明」,呼籲市民停用及不要購買該減肥產品。然而衞生署根據情報,發現有本地KOL(Key Opinion Leader)透過社交媒體平台銷售上述產品,涉事的KOL現已將減肥藥帖文刪除。
衞生署透露,根據情報,署方發現有本地賣家透過社交媒體平台銷售名為「金仔減肥藥」的減肥產品,署方及後取得產品樣本作檢驗,被發現含有《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條例》)下的第1部毒藥「西布曲明」。
「西布曲明」曾用於抑壓食慾。由於該藥會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風險,因此自2010年11月起,含「西布曲明」的產品已被禁止在香港使用。
根據《條例》,所有藥劑製品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合法於市面銷售。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第1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
衞生署發言人強烈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成分不明或可疑的產品,亦不應服用來歷不明的產品。已購買上述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服用,如服用有關產品後感到不適,應尋求醫護人員的意見。
另外,衞生署藥物辦公室網頁已備有「有關肥胖問題及纖體產品的健康訊息」及「含未標示西藥成分減肥產品」資料,供市民詳閱。
Source:政府新聞署
Text by MEDICAL INSPIRE 醫·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