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至今有不少市民均指政府部門對疫情指引混亂,往往會出現不同部門各執一詞的說法。有確診者向本地網媒爆料,指其快測陽性後,竟先後收到兩張隔離令,隔離期長達22日,變相被當局「加監」。
確診者吳先生表示,他於上月28日快速檢測呈陽性,本月1日起按照政府要求在家隔離,並於本月7日政府推出申報平台後即日申報,其後接到衞生署第一張隔離令,要求他隔離至3月14日。不過,吳先生居住大廈翌日遭圍封強檢,檢測人員上門要求居民落樓檢測,吳先生表示自己是確診者,要留家隔離,但檢測人員態度強硬,「佢居然叫我直接落去撩鼻,就唔理我檢疫期。」
吳先生最終仍跟從指令落樓檢測,翌日早上收到短訊通知檢測呈陽性,並要上網登記資料。他覺得不妥,於是打電話向衞生署查詢,「我同佢講情況,我本身有隔離令,你啲同事又叫我落去撩鼻,而家陽性又出檢疫令畀我?」吳先生又指,當時衞生署職員表示可以維持家居隔離,稍後會有人聯絡,只要釐清情況就可以,但事後一直無回音,同日下午他收到新一張隔離令,指他必須到「社區隔離設施」接受隔離,直至本月22日。當有職員拍門要求吳先生去青衣方艙隔離,他再解釋自己是居家隔離狀態,但職員仍要求他跟隨最新隔離令去青衣方艙,更警告「如果你唔去嘅話,就自己承擔返法律責任,之後可能有人上嚟拘捕你。」
吳先生事後向同街坊打聽,圍封強檢當日,其他確診街坊表明處於居家隔離狀態,就無須落樓。他質疑當日個別前線職員錯誤理解強檢機制,「唯獨我問果個職員,佢叫我落樓去做,變咗得我要加監。」他又批評政府內部資料沒有互通,衞生署竟然向居家隔離人士再發出一份隔離令,中間無任何機制阻止,「我原本仲有5日,即係14號我就完咗檢疫期,而家我無啦啦坐到去22號。」
資料來源:慳啲啦Facebook
Text by Medical Inspire 醫·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