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行以孝為先,但在錢銀瓜葛面前又如何呢?台灣一名男子7年盡孝道,出錢照顧病榻的母親,但最近發現母親原來擁有大額資產,他覺得醫藥費應由資產支出,且擔心日後母親離世,遺產會均分給未出分毫醫藥費的哥哥,深感不公決意告上法庭追討。

台中58歲的紀姓男子為家中老么,他的89歲母親先前因車禍傷重,其後又兩度中風,因而一直臥床,紀男為此7年前開始出錢聘請專業看護全天候照顧母親,加上醫療開支,至今在母親身上已花費了一共1068萬台幣(約271萬港元)。

不過後來紀男發現,原來母親私下擁有巨額資產。雖然他為盡孝道已負責了母親的7年醫藥費,但他認為這筆錢事實上理應由母親資產繳付。他又擔心若母親突然意外,遺產便需均分予從未在母親醫藥費上付出一分錢的哥哥,認為這樣分配極不公平,於是提告,要求把自己過往支付的醫藥費從名義上改為「代墊款」,並要求成為母親的監護人。
當地法院認為紀男孝心令人感動,但指出他與母親沒有「委任關係」,所以並無「代墊款」一說。另一方面,法院認為紀男在當中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母親「還錢」的要求無理,因而判其敗訴。
Source: ETtoday
Text by Medical Inspi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