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位:切爾諾貝爾核電站(1986年)
迄今最嚴重的核事故發生在1986年4月26日,切爾諾貝爾核電站反應爐進行後備供電測試時,因人為錯誤導致功率急劇增加,破壞反應爐,發生連續爆炸,釋放大量放射物質,劑量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廣島原子彈爆炸的400倍以上。一般而言,人體接收超過100 mSv 輻射量就會對健康構成風險,當時在核電站15範圍內超過2萬人平均接觸到450 mSv輻射量。現場134名接觸極高輻射量的工人和消防員中,有28人在三個月內死於急性輻射綜合症 (ARS),隨後,在1987年至2004年間,亦有19人因不同原因死亡。另外,有 4000名0歲至18歲的兒童及青少年被診斷出甲狀腺癌,在國際核事件分級表(INES)中被評級為最嚴重的7級事故。
第二位:福島核電廠(2011年)
同樣被INES評為7級的福島核電廠事故由日本東北地方太平洋的地震及海嘯引發,當時核電廠應急柴油發電機淹沒在水中停止運行、全廠停電。水泵無法向爐心及燃料池注入冷水,導致反應堆核燃料過熱、部分堆芯融化,之後更發生氫氣爆炸,約10萬居民要撤離。
是次事故釋放了約 940 PBq放射性物質,幸好,UNSCEAR 報告表示,輻射量未有對公眾健康造成任何直接影響,唯一例外是在現場接觸超過100 mSv 輻射量的146名急救人員,他們需接受密切監測。
今年4月,日本政府決定將約120萬噸稀釋後的核污水排入大海,預計2023年開始。
第三位:克什特姆核廢料爆炸(1957年)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的冷戰期間,前蘇聯為了軍備競賽,匆忙建造核工廠。1957年9月,一個裝有80噸固態核廢料的容器周圍的冷卻系統故障導致大爆炸,附近的捷恰河受放射性物質嚴重污染,受污染地區的面積超過800平方公里,官方更一度想隱瞞。事件最終導致近1萬人要撤離,至少200人死於核輻射導致的癌症,INES等級達到6級。
資料來源:World Nuclear Association
Text by MEDICAL INSPIRE 醫.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