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於1月3日對位於大埔寶湖花園商場一店舖,涉嫌非法管有一款名為「拿姆曼芒乳霜」的未經註冊中成藥一事展開調查。
衞生署根據情報到該店舖進行調查及檢取上述未經註冊中成藥。初步調查顯示,上述產品從泰國進口作本地銷售,其標籤聲稱產品用作緩解肌肉疼痛。根據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管委會)紀錄,雖然上述產品與本地另一註冊中成藥(註册編號HKC-16527)的產品英文名稱相同,但並非香港註冊中成藥。
衞生署發言人說:「未經註冊中成藥的安全、品質及成效均未經證實,可能對公眾健康構成風險。署方正繼續調查,至今沒有接獲相關不良反應報告。」
根據《中醫藥條例》(第549章)第119條,任何人不可銷售、進口或管有未經註冊的中成藥,違例者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待調查完成後,署方會就檢控事宜徵詢律政司的意見。此外,署方亦會考慮將個案轉介相關執法部門,跟進其他懷疑罪行。
巿民如購得上述未經註冊中成藥,應立即停止使用。如使用後感到不適,應尋求醫護人員的意見。擁有該產品的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送交觀塘巧明街100號Landmark East友邦九龍大樓16樓衞生署中醫藥事務部銷毀。
發言人補充:「市民切勿購買或使用成分或來歷不明的產品。所有已註冊的中成藥於產品標籤上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C-XXXXX』或 『HKP-XXXXX』。市民可於管委會網頁查閱註冊中成藥的名單。」
Source by 新聞公報
Text by Medical Inspi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