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7日)監警會與投訴警察課代表舉行例會,警察高級臨床心理學家麥詠芬在會上指,警員及其家人均出現被「起底」及欺凌的心理壓力。麥詠芬指,在6月至8月間接到66宗輔導個案,對象包括警員及其家屬。麥詠芬補充,「反送中」事件對人際關係撕裂程度比佔中時更甚,而大多警員均不明白為何示威者視他們如「殺父仇人」。
麥詠芬舉例,有個案是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受衝擊,有磚頭打破家中窗戶,在4歲幼童頭頂飛過,祖母緊抱幼童躲藏;事後幼童受驚,出現急性壓力徵狀,包括發惡夢、倒退行為如尿床等。她又稱,有警員的初中兒子受同學欺凌,例如上課分組被孤立、被稱「狗仔」等,以致情緒變得暴躁。
急性壓力症是什麼?
急性壓力反應(Acute stress reaction/response)或者急性壓力症(Acute stress disorder,簡稱為ASD)就是指一個人遭遇創傷事件(不管目睹或者經歷)導致當事人經歷極為不安或者超出預期的恐懼、壓力或疼痛,這些不適的感覺會讓當事人感受到嚴重的受傷甚至死亡的威脅而產生的現象,基本上和創傷後遺症都是與經歷創傷事件後,身體及心理對該事件的劇烈無力感的反應所致。
一般的症狀為麻木、冷漠、不真實感、去人格化(解離狀態)持續回想起事件時的景象(包含作夢),逃避會讓當事人回想起該事件的刺激,同時容易伴隨焦慮以及明顯的功能退化,一般而言症狀至少持續兩天,最多不會超過一個月(創傷事件發生後)。如果超過一個月,就會被判定有創傷後遺症(PT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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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 by Medical Inspi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