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一名小學女生誤以為同學被另一名男同學欺負,於是跑到該名男生面前,一腳踢向其下體。涉事男生事後傷勢嚴重,需要將睪丸切除,被評為七級傷殘。經法院審理後,女生家長最終需向對方賠償14萬人民幣(約17萬港元)。
據內地傳媒「法制週報」11月11日報導,在2020年5月20日,湖南常德市一間小學的一名男生在午飯的時候,與女同學在學校小食部購買零食時發生追趕,另一女同學在場看到後,誤以為該男生在欺負該女同學,於是跑到他面前,往他下體踢了一腳。男生當時痛得雙膝跪在地上,休息一會後便返回課室繼續上課。
幾日後,男生放學回家時發現左側睾丸紅腫,家人便帶他到醫院求醫,醫生認為需在當日進行睾丸切除手術。男生事後被鑑定為七級傷殘,雙方家長就賠償一事未能達成共識,男生家長將女同學和學校告上法庭。
經湖南常德市武陵區人民法院在近日審理後,認為女生的行為對男生已造成傷害,其監獲人應付上責任,故需向男生支付賠償款14萬人民幣(約17萬港元);而學校在事件中,教育和處理不足,因此亦有責任,最後保險公司代校方賠償14萬元(約17萬港元),而學校需支付鑑定費912元(約1,100港元)。
法官隨後提醒:作為監護人應要對兒童超出自己智力、精神狀況的行為負責。若兒童身體有異樣,應及時送醫就診,如情況嚴重,應及時做鑑定,保留好相關証據方便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資料來源:法制週報
Text by Medical Inspire 醫·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