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藥變販毒】河南母購禁藥救癲癇兒涉販毒被捕 存貨只夠兩周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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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名母親李芳(化名)因兒子患上罕見癲癇症,於是透過代購買入在內地未獲許可的精神藥物氯巴占(Clobazam)。今年9月,她為代購收取一個由意大利寄入的氯巴占包裹後,因涉「走私、運輸、販賣毒品罪」被捕。雖然公安沒有把李芳家中剩餘的「氯巴占」帶走,但目前僅餘份量只夠兒子服用兩星期左右。

根據內地媒體《紅星新聞》上月22日報道指,35歲的李芳有一名1歲多大的兒子,兒子出生第9天時被發現罹患一種罕見的癲癇症,稱為「嬰兒癲癇伴游走性局灶性發作」(epilepsyofinfancywithmigratingfocalseizures,EIMFS),一般抗癲癇藥物起不到作用。醫生建議轉用氯巴占,而李芳轉用後新藥後,兒子的癲癇情況得到明顯改善。

李芳與患有罕見癲癇症的兒子。圖源:紅星新聞

不過,根據內地《精神藥品品種目錄(2013年版)》,氯巴占屬於第二類精神藥品,受到嚴格管控。國家禁毒委員會辦公室在2017年的一份《關於印發〈100種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種依賴性折算表〉的通知》中指出,1克氯巴占相當於0.1毫克海洛英,因此被內地當局界定為毒品。

過去一年多,李芳透過病友群組認識到一位微信名為「鐵馬冰河」的病患家長,並透過他從海外代購氯巴占,穩定兒子的病情。今年6月,該名代購請李芳幫忙接收一份由意大利寄出的「氯巴占」包裹。由於李芳長期從對方購藥,於是她便接收對方的請求。

直至9月初時,河南中牟縣公安局向李芳發出《不起訴決定書》,指她「涉嫌走私、運輸、販賣毒品罪」,但念在她是為「子女治病誘發犯罪,而且是初犯、無從中獲利,決定『定罪但不予起訴』」。雖然公安沒有搜走李芳家中剩餘的數盒「氯巴占」,但目前僅餘份量只夠兒子多服用兩星期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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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芳因涉嫌「走私、運輸、販賣毒品罪」被捕。圖源:紅星新聞

    專家:應更人性化處理此案

    北京大學醫學人文學院醫學倫理與法律學系副主任劉瑞爽認為,不適宜以販毒罪名起訴病人。「定罪我都覺得有點牽強,這太嚴苛,你說人性化是對的。第一,他有疾病、第二,他有需要這個藥、第三,有醫生的處方,不論是國內還是國外的、第四,藥品管理法說少量自用的,不以違法論算」。

    氯巴占屬本港第二類抗腦癇藥物。圖源:網上圖片

    甚麼是氯巴占?

    根據衞生署藥物辦工室資料顯示,氯巴占屬於第二類抗腦癇藥物,屬於需根據臨床判斷,考慮例如腦癇發作的頻率和過往的治療等因素,以決定是否有需要維持服用特定藥廠的藥物。常見副作用有昏昏欲睡、精神紛亂、失憶、藥物依賴、肌肉無力等,如突然停藥可能會引致嚴重反彈腦癇發作,因此只可在醫生的監督下停藥,或按醫生指示逐步減少劑量。

    Source:衞生署藥物辦工室

    Text by Medical Inspire 醫·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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